来源:专业调查 作者:成都六扇门公司 时间:2020-12-02 16:22:52 浏览次数: 次
一、暧昧短信是否可以作为离婚证据
从手机短信的合法性来看,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后,合法使用手机,手机收到的短信是合法的证据。因此,符合下列情况,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。
1、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,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保存。
2、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。
3、提起诉讼后,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手机短信证据交给,或由法官对手机内容进行检验,并当场制成笔录。做笔录时,同样应注明手机型号与品牌。除极少数款式的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修改外,目前绝大多数市面上出售的手机短信内容是不可修改的。
二、发现丈夫或妻子的暧昧短信
随着手机的普及,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逐渐成为必要。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,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、客观性、不易修改性、闪存的封闭性特点,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被攻击。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。婚内出轨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从而诉请离婚的主要动因。
通常情况下,仅凭这种短信证据并不能证明妻子有外遇这样一个事实。经常有一些离婚当事人,执着于搜集对方有外遇的证据,获取QQ聊天记录、对方与异性往来的邮件、与异性在一起亲昵的照片、视频等资料,对方给异性写的所谓“情书”、相互交流的短信等。其实,无论另一方是真有外遇,还是当事一方自己的猜忌,都不是离婚的法定依据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是人民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。
想了解更多关于成都六扇门公司相关资讯 成都六扇门公司网站
成都六扇门公司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于互联网,正确与否不代表本站观点,如有冒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。
本文链接:http://wwww.6shanmen.cn/zhentan/quzheng/294.html
欢迎光临成都六扇门公司网站,本网站评论功能已经关闭,如果有问题需要咨询,请联系:18140030705(同微信号)